●劇目種類
歌舞伎作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。
- 义太夫狂言
- 纯歌舞伎类
- 能狂言类
- 舞蹈
1.义太夫狂言
将人形净琉璃(木偶剧)即现在的“文乐”剧本改编成以真人演出的歌舞伎剧本来进行演出的剧目。狂言指的是道白戏,义太夫指的是净琉璃(三弦弹唱艺术)。净琉璃演唱者被称为太夫,义太夫原指竹本义太夫的演唱流派。
2.纯歌舞伎类
得到独立创作的歌舞伎作品。在漫长的歌舞伎历史中,其形式逐渐有所变化。有名的歌舞伎十八番(市川团十郎精选的十八出戏)属于早期的纯歌舞伎。鹤屋南北创作的“生世话(非虚构的社会剧脚本)”也是纯歌舞伎。幕府末期由河竹默阿弥创作的“白浪狂言”作品群也被称为纯歌舞伎。不过,默阿弥的作品中有时会有净琉璃伴唱。
3.能狂言类
取材于能(以歌舞为中心的戏)或狂言(以道白为主的戏)的歌舞伎作品。由于舞台背景上画有松树,且舞台装置与能的舞台相似,此类作品又被称为“松羽目物”。代表作品是《劝进帐》,明治、大正时期创作了不少能狂言类作品。
4.舞蹈
上述三类作品的表演形式均以演员的道白为中心,而舞蹈类作品则以舞蹈为中心,基本上没有道白。初期的舞蹈表演属于“女方(旦角)”的专利,从江户中期开始“立役(男性的正面人物)”也表演舞蹈。1800年左右以后,一个演员分别以不同的角色进行舞蹈的表演形式流行一时,该形式被称为“变化舞蹈”。同时,在一天公演的最后上演舞蹈的形式成为了一种固定的表演模式。